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