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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 | 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编辑: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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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


2022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按照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部署,注重四个导向,聚力创新攻坚,突出一个统领、推动三个提升、强化五项保障,力争在提升住宅工程品质、防范施工安全事故上取得新突破,努力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固基础、增成色,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党建统领


(一)讲政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牢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强作风。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作风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足用好“我们支部圆桌会”,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找准症结攻坚创新。


(三)转行风。加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整治行业乱象,树立行风正气,努力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细化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培育选树一批行业认同感强、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和个人。


二、提升监管效能


(一)建好“一支队伍”。1.开展考核。完善监督机构建设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年内对市、县两级监督机构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质量工作评议指标体系并向当地政府通报。2.启动测评。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的部署要求,组织编制质量安全监督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对一线监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水平测试。


(二)用好“一个系统”。1.项目入库。以项目开复工为契机,把监督项目全部纳入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托清底数,实现监管可视化。2.信息联网。实现项目信息、监督信息、隐患信息、处罚信息部省市县互联互通、闭环交圈,实现监管可分析化。3.完善功能。逐步完善智慧工地、检测管理、信用评价、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加快监管智能化。


(三)强化“四项检查”。1.做好日常监督。市、县监督机构对直接监管项目做到每月全覆盖,市级监督机构对所辖县市区每两个月抽查一次。2.加强督导帮扶。在特殊时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包市、包县市区督导帮扶,强化层级指导。3.开展交叉检查。在设区市之间、县市区之间,实施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4.实施第三方巡查。制定第三方辅助巡查标准,规范巡查内容、频次、深度等要求,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


三、提升工程品质


(一)办好“一件实事”。1.适度延长保修期限。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出台指导意见,探索把延长保修期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上全面试点。2.深化治理常见问题。以防渗漏为突破口,完善防治措施和图集标准,严格设计专篇审查,改进工艺工法,提高材料性能,构建全链条防控机制。3.全面推广“先验后收”。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标准流程,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工地开放、分户验收等制度,打造“山东模式”。


(二)整治“两个市场”。1.预拌混凝土质量。出台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持续开展“三场联动”检查,严格台账管理,坚决避免不合格混凝土进场使用。2.质量检测机构。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测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认证和动态核查,严格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3.健全信用体系。完善信用评价办法,省市联动开展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以设区市为主体组织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动态公开评价结果,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依法列入“黑名单”。


(三)创新“三项机制”。1.实施区域评价。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对设区市分两批组织开展区域评价并将结果通报当地政府。2.探索风险分级管控。编制质量监督任务清单和工作指引,强化层级指导监督。梳理质量风险源,根据质量管控水平和问题出现频次,对参建主体和施工环节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3.推行质量缺陷保险。积极开展试点,力争年内每市有住宅项目落地实施。


四、提升本质安全


(一)打好“一场硬仗”。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全面总结评估行动成效,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驻点监管,全力打赢三年行动收官战。


(二)落实“六项制度”。1.任务清单。调整完善工作任务、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四项清单,坚持“清单制”压实责任。2.安全总监。督促规模以上施工企业全部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研究细化“工作报告、教育培训、定期考核、信用管理”等监管措施。3.举报奖励。在施工企业和现场办公场所悬挂张贴举报奖励办法,在工地增设公示牌,探索小程序、随手拍等方便易行的举报方式,对举报线索及时核实并按规定兑现奖金。4.双重预防。强化风险源和隐患点辨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治理。5.危大工程管控。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住建部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和重大隐患评判标准。6.安责险。把参保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新建项目应保尽保。


(三)破解“一个难题”。1.标准化考评。落实项目每月自评、企业定期检评、部门节点考评机制,把考评情况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条件。2.智慧工地建设。健全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广一批成熟可靠、经济适用的技术体系、设备设施和应用场景,培育标杆示范项目。3.项目经理第一责任。研究实施项目经理计分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隐患问题停工学习规定,对同一工程反复出现同类违章问题的,在项目经理从业资格、信用管理等方面实施惩戒,对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举办质量安全讲堂,组织安全讲师巡讲,宣贯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确保实现“开门稳”。开辟宣传专栏,公开展示优秀企业、获奖项目、领军人才和创新案例。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高质量筹划“品牌日”“质量月”“安全月”等主题活动。开展监管人员知识竞赛、检测业务技能比赛、质量安全短视频大赛等活动,指导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论坛峰会。


(二)完善标准体系。质量方面围绕优质结构评价、住宅质量保修、工程质量鉴定,安全方面围绕脚手架、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及智慧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制定修订一批标准规程图集。鼓励参建主体加大科技研发,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三)坚持示范引领。引导创建鲁班奖、国优、泰山杯、优质结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高端智慧工地、示范监理机构,培育质量安全标杆企业和项目,适时组织观摩交流。鼓励开展“五小”活动、工法创建,创新开展QC小组、S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安活动。


(四)严格执法处罚。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六个一律”严管重罚,特别是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等问题隐患,查处一批、清出一批、震慑一批。对引发事故的,按照“四位一体”要求倒查追责。


(五)强化考核评议。优化完善考评机制,把监督机构建设、监督检查成效、隐患事故情况、执法处罚力度等纳入对各级政府质量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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