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免费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联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前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能方便群众办证,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减证便民具有重要意义。
群众及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鲁北公证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对申请人进行问询。公证完成后,公证机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
自2021年1月1日起,德城区所属不动产申请继承登记业务,可到鲁北公证处办理,免收继承公证费用。
鲁北公证处地址:解放中大道933号(解放北路与天衢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0534-2271122
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德州市鲁北公证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