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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建立房地产企业景气指数,本月起启动信息采集工作




责任编辑: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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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房协函[2022]32号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做好房地产企业景气指数

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各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中介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准确反映我省房地产企业发展动态和发展质量,及时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建立房地产企业景气指数(以下称景气指数),由省房地产业协会会同各市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为做好景气指数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主要目的


景气指数以调查问卷为主要形式,以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对宏观房地产环境和政策判断、微观企业经营状况判断为主要内容,采取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对每项指标赋予不同权重,然后加权得分而形成的研究方法。通过定期调查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对房地产发展环境和政策措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感受、判断和预期,从而及时准确反映当前企业经营发展状况,预测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动趋势,是从企业角度反映我省房地产行业运行景气状况的重要参数。参照指数变化趋势,政府可监测和预警房地产企业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制定房地产政策,出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购房人可判断房地产市场走势和行业发展状况,指导购房人合理性购房需求;房地产企业可权衡利弊得失,引导企业投资决策,确定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发挥景气指数导向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可努力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目的。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企业范围:全省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营销策划等房地产领域的各类企业。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大型和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为提高科学性和精准性,数据信息采集企业不少于350家。


三、数量分配、填报方式和进度要求


各市采集企业数量分配,按照城市房地产规模和企业数量不同,分配不同的采集企业数量(见附件一)。


数据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调查问卷形式采集,采集企业负责人用手机微信即可完成填报。


各市行业协会于9月26日前确定协会联络员、采集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并发送至省房协(邮箱sdfxmsc@163.com);9月底前组织采集企业对数据信息采集进行线上培训;10月10日前完成9月份景气指数首次模拟运行;正式运行后,采集企业负责人在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数据信息填报。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较大压力之下,需要多方合力打牢稳定发展的基础,景气指数可以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针对性跟踪,及时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对行业健康发展和“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行业协会和行业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是行业主管部门从推进市场良性循环和行业健康发展高度,交办给行业协会和行业企业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尽快确定数据采集企业,及时准确报送数据信息,做好基础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代表性,数据采集企业覆盖全省,数量多、类型多,不是一家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的。省市行业协会和行业企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这既是提高协会公信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服务政府、服务行业和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联络机制。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建立省市行业协会和数据采集企业日常工作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初数据采集时,省市行业协会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督促和指导数据采集企业按时完成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四)明确激励措施。数据采集企业名单确定后,省房协将通过网站、公众号和有关媒体发布,并为数据采集企业颁证颁牌。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业协会开展的评先树优等活动优先推荐,在协会负责或参与的评先树优等活动中优先安排。在年度会员积分中,列入采集名单的会员单位给予10-20分年度积分。通过激励措施,让参与企业认识到这既是荣誉,又是责任,激发数据采集企业的积极性。建立退出机制,对消极怠工、不能及时填报数据信息的企业,及时清除名单并在媒体公布。对表现优秀的地方协会,省房协在年度积分中一并颁牌表扬。


附件:1.各市行业协会采集企业数量分配建议

            2.数据采集企业统计表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2年9月13日



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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