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晁桂明、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常海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介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点击查看详细内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潘伟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十四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请问在提供这些公共服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十四五”期间有何工作考虑?谢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重点城市2021年筹集93.6万套(间),预计可帮助2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定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改造提升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加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2019-2021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万个、惠及居民2000多万户。各地着力改造提升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积极加装电梯、配建停车场(库)等,结合改造发展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国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同步支持了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群体改造危房;2341.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是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作用,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超过1.5亿人,累计支持2200多万人提取用于租房,发放贷款帮助6000多万人购房。相继建成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转移接续平台和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为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我们看到《规划》提到说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想请问一下,对此是如何考虑的?谢谢。
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灵活就业人员是2亿人的庞大群体,这部分人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这一群体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去年,按照国务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相关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引导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享受相应的权益。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目前运行平稳,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欢迎。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试点相关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住房方面,《规划》提出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如何推动有关举措落实落地?谢谢。
潘伟: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不断加大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督促各地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公租房保障工作,强化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去年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力度,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同时,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提升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当前,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高的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比较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去年6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副总理出席并讲话。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地方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帮助降低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二是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47万、60万和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40个重点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约为26%。三是为城市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上海、西安等很多城市都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在新城或产业聚集区,吸引新市民、青年人到城市就业,提升了城市竞争力。
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省级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价。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