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大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民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中央作出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重要部署后,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问题。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已向相关省份发出督办函,要求省政府督促有关地方严格依法依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做好排查工作。督察局按照职责跟进,督促整改。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继续加强监管,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自然资源部决定对这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嘉年华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8年12月,大同市有道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在大同市平城区马家小村农业嘉年华项目的8栋钢架大棚内建设餐饮娱乐、休闲观光、培训教学等非农业设施,占用耕地105.2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80亩。2019年7月对外经营。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了6名责任人。
2.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圣爱米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沈阳圣爱米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设施农业手续建设9栋大棚,占用16.45亩耕地,每栋大棚看护房40平方米(含与棚内房屋相连部分),内部铺设瓷砖,全木装修,屋内有灶台、火炕、独立卫生间和阁楼。另外,每栋大棚内还违法建设10平方米房屋,内部铺设瓷砖、有火炕。2020年10月12日,督察核查时正在进行装修建设。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0月13日,非农设施已拆除。
3.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万昌镇田园综合体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5月,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在万昌镇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农业园区)新建建(构)筑物7处,违法占地1.84亩耕地;建成跑马场1处,违法占地18.9亩耕地。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18日,永吉县万昌镇农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7处建(构)筑物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跑马场用地正在整改中。
4.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吉林省氿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4月,吉林省氿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占用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村18.4亩耕地建设钢架温室大棚,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在大棚内建设观光、餐饮、经营等非农设施。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6日,吉林省氿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非农设施,耕地恢复种植条件。
5.福建省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捷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旗山水磨坊休闲农业示范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9月,福建省捷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旗山水磨坊休闲农业示范点内建设餐饮、野炊烧烤、真人CS等游乐设施及配套设施对外营业,占用耕地44.12亩(永久基本农田34.55亩),其中建构筑物占用耕地11.56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非农设施已拆除。
6.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荣杰园果蔬专业合作社荣杰园花果山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5月,荣杰园果蔬专业合作社荣杰园花果山庄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用于餐饮、销售,并建设草坪、烧烤、儿童游乐园等配套设施,占用耕地8.4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3日,非农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7.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铭博园家庭农场休闲山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3月,铭博园家庭农场休闲山庄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用于餐饮和休闲娱乐,建有草坪、硬化步道、烧烤等配套设施,占用耕地2.6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建构筑物占用耕地0.68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5日,非农设施已拆除。
8.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鑫美园果蔬专业合作社鑫美园都市农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9月,鑫美园果蔬专业合作社鑫美园都市农庄项目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用于会议、餐饮,并建有草坪、硬化步道、烧烤、游乐等配套设施,占用耕地4.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亩),其中建构筑物占用耕地2.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5日,非农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9.安徽省蚌埠(皖北)花卉科技产业园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安徽森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皖北)花卉科技产业园设施农业项目,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用作花卉交易市场,占用耕地102.03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30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13日,非农设施已经拆除。
10.安徽省蚌埠现代花卉科技产业园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安徽蚌埠天河花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现代花卉科技产业园设施农业项目,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用作花卉交易市场、跑马场,占用耕地76.04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29日,非农设施开始拆除。
11.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水务集团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12月以来,日照水务集团未经批准,在花屿香洲田园综合体项目区内建设卡丁车场、房车基地等非农设施,占地59.16亩,其中耕地53.76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23日,非农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12.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山东芳蕾玫瑰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以来,山东芳蕾玫瑰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芳蕾玫瑰花乡田园综合体项目区内建设游乐餐饮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79.2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11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23日,非农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1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山东鑫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7年,山东鑫诚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鑫诚农业示范园内建设21座经营性木质结构住宿房屋,占用耕地7.6亩,惠民县组织对房屋进行了移除。2020年上半年,该企业又将已移除的木屋搬回鑫诚农业示范园区。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23日,该项目木屋已拆除并复耕。
14.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山东潍水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上半年,山东潍水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在潍水田园综合体项目1座温室大棚内建设花卉景观、塑料雕塑等非农设施,在1座温室大棚中摆放儿童游乐设施,共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0月28日,非农设施已拆除并复耕。
15.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沙澧春天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10月,沙澧春天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在沙澧春天生态园项目区内建设游乐设施、拓展训练区等非农设施,同时将大棚改造为多功能厅、欢乐天地农耕文化馆、军事体验馆、百鸟园、创意手工馆等,占用耕地108.67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2月底,非农设施已拆除。
16.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洛阳世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10月,洛阳世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未经批准,在伊沼荷香田园综合体项目区内建设游乐场、跑马场、餐饮等非农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7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底,非农设施已拆除。
17.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河南绿果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4月,河南绿果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凤凰魔法农场项目区内建设餐厅、跑马场、真人CS场地、射箭场等非农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8.5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底,非农设施已拆除。
18.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荥阳谷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6月,荥阳谷丰种植专业合作社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在谷丰庄园项目区内建设住宿、餐饮、儿童乐园等非农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2.4亩。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底,非农设施已拆除。
19.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政府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10月,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政府违法占用海城镇温厝村5.96亩土地,其中5.3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茶艺一条街”,共建成50间房屋。2020年12月,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对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缤纷四季水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20年4月,南宁市横县缤纷四季水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占用5.3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缤纷四季水果生态农庄,建成游客中心、竹屋住宿、餐饮等设施。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1月25日南宁市横县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非农设施,耕地恢复种植条件。
21.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万福生态休闲农场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8月起,贵港市港南区万福生态休闲农场违规改变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用途,占用耕地5.76亩,其中3.1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餐饮、休闲等非农设施共10间房屋。督察指出问题后,2020年10月19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非农设施,耕地恢复种植条件。
22.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宇城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2019年4月起,宇城公司未经批准在蓝莓产业园内建设水上乐园、游船、滑道以及接待中心、餐厅、卫生间等非农设施,10月建成对外营业。2020年1月继续建设卡丁车、摩天轮等游乐项目,2020年7月建成投入运行。违法占用77.68亩耕地、其中70.68亩基本农田。督察指出问题后,涟源市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复耕,涟源市纪委监委问责了9名相关责任人。
这22宗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问题,反映出部分地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监管不严,有关部门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零容忍”管住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通报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守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