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德州市城乡住建局发布通知
要求全市各物管小区要保证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
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
方便在物管小区内顺畅通行
并公布了应急车辆号牌
关于切实保障应急车辆
在物管小区内顺畅通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方便在物管小区内顺畅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车辆顺畅通行的重要性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应急车辆能否在物管小区内顺畅通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发现个别物管小区智能道闸不“智能”,应急车辆进入小区不够顺畅,存在安全隐患,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类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保障应急车辆顺畅进出物业小区措施
经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对接同意,现将我市消防、救护车辆车牌号码发给你们,要求所有安装智能道闸的物管小区,将辖区应急车辆车牌号码录入车牌识别系统,方便消防、救护车辆能够顺畅进入物管小区。暂无智能道闸的物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安防员工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能够第一时间进入小区。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属地监管,把落实保障应急车辆顺畅通行措施,作为日常监督检查中一项重点内容,坚决杜绝妨碍、延误救援、救治情况发生,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行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