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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贴心办”




责任编辑: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浏览: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省级行政许可下放事项“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要求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实施。聚焦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做到“事项清、指南明、审批快、服务优”,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该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日照市城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围绕承接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迅速开展“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聚焦事项认领、办事指南、审批服务、审批管理四个环节,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省级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贴心办”。


全面排查,做好承接实现“就近办”。下放事项认领方面,主动认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的事项,并及时修订“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完善建立相关业务办理项,使企业和群众可以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各市、各功能区分站点快捷查询。


完善办事指南方面,要及时公开许可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咨询方式、申请材料等关键信息,提供申请资料样表下载等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咨询,实现贴心告知。


审批服务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遵守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严禁擅自增设其他前置条件,实际完成审批时限不得超出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


审批管理方面,审批结果要及时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及时与“信用中国(山东)”对接;行政许可事项档案要符合法定规范和形式要求,及时归集保管。


全面提升,优化服务实现“贴心办”。强化业务能力,要根据承接工作需要,统一审查标准,配齐配强业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上岗前必培训,确保审批人员业务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受理窗口全流程服务模式,热情解答、周到服务;对暂时不能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研究,主动回复解答。公开咨询电话,加强网上咨询服务,开辟许可事项答疑专栏,方便群众随时了解。


创新审批模式。对照“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要求,逐步扩大相关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范围,稳妥推广“告知承诺”“快捷审批”等审批模式,提升审批智慧化水平,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日照市城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


为扎实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实施,提高许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作风大整改活动的整体部署,决定开展省级行政许可下放事项“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做到“事项清、指南明、审批快、服务优”,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行动安排


各部门要围绕承接的我厅下放事项,迅速开展“就近办、贴心办”服务提升行动,聚焦事项认领、办事指南、审批服务、审批管理四个环节,全面排查存在问题(附件),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省级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就近办、贴心办”。


一)全面排查,做好承接实现“就近办”。一是下放事项认领方面,要主动认领我厅下放的事项,并及时修订“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完善建立相关业务办理项,使企业和群众可以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各市、各功能区分站点快捷查询。二是完善办事指南方面,要及时公开许可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咨询方式、申请材料等关键信息,提供申请资料样表下载等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咨询,实现贴心告知。三是审批服务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遵守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严禁擅自增设其他前置条件,实际完成审批时限不得超出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四是审批管理方面,审批结果要及时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及时与“信用中国(山东)”对接;行政许可事项档案要符合法定规范和形式要求,及时归集保管。


(二)全面提升,优化服务实现“贴心办”。一是强化业务能力。要根据承接工作需要,统一审查标准,配齐配强业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上岗前必培训,确保审批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受理窗口全流程服务模式,热情解答、周到服务;对暂时不能解答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研究,主动回复解答。公开咨询电话,加强网上咨询服务,开辟许可事项答疑专栏,方便群众随时了解。三是创新审批模式。对照“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要求,逐步扩大相关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范围,稳妥推广“告知承诺”“快捷审批”等审批模式,提升审批智慧化水平,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和承接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承接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为民服务措施再强化,确保审批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实现许可下放“无感”过度,服务质量“有感”提升。


(二)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及时上报承接实施工作进展。按照与我厅签订的委托协议,每年度一月份将承接事项执行情况进展报告书面报送至我厅,每月5日前将审批数据报我厅备案。二是切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各承接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于2月5日前报送至我厅。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3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确保“就近办、贴心办”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改进作风。整改过程中,注重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抓好业务办理流程再造,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方便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我厅将随时进行抽检,适时赴各地开展调研、督导,对问题排查不全、整改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


四)注重经验宣传。各承接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评估,梳理形成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厅,我厅将及时择优印发推广,并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常景国,电话:0531-8208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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