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视频来源于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苏振林,给大家介绍我市“先验房后交房”活动。苏主任,您好!
苏振林:网友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这次访谈节目,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住建工作尤其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我市“先验房后交房”这项活动是在什么背景下推出的?
苏振林:为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按照市委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年初制定了《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20+N”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住宅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意见》包括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选聘社会监督员监督、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开展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等六方面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新建住宅工程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1日起,市住建局启动了全市新建住宅工程先验房后交房活动。
主持人:开展“先验房后交房”这项活动有什么意义?
苏振林:住宅工程质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广先验房后交房模式,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把可能产生矛盾纠纷的交付验房环节前置,可进一步增强广大业主的知情权,有效畅通沟通渠道、提前化解矛盾,切实避免“交房即维权”等现象的发生。5月19日,市住建局启动“先验房后交房”仪式并在全市推广,“先验房后交房”模式是我市强化住宅工程品质提升的一项重大改革。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总结提升,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质量满意度。
主持人:“先验房后交房”活动都有哪些步骤呢?
苏振林:市住建局编制了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包含毛坯房和装修房的验收步骤,业主可依照指导书上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房时,建设单位会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陪同业主共同对业主房屋进行查验。在这个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应在现场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必备检查工具,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在查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业主填写《业主先验房情况记录表》,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最后,建设单位负责将查验的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保存归档。
主持人:在这个活动中,业主看到的都是已经竣工的房屋,怎样才能让业主更详细的了解房屋的质量呢?
苏振林: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该指导书涵盖了住宅工程全部12个项目的验收并且有详细的验收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在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前,建设单位会按照《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将分户验收的内容、检查部位、关键环节留取的照片等内容按户建立电子档案,形成分户二维码电子档案张贴于进户门口。业主在参加活动时,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查看验收记录。
主持人:如果在“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但业主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那应如何处理?
苏振林: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业主质量投诉的,要倒查先验房后交房记录。对于因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中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而产生投诉的,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于收到投诉拒不整改或者多次整改未消除质量问题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住宅工程实施的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不免除各方参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
主持人:如何保证建设单位在组织活动时的真实性和公开性?
苏振林:先验房后交房活动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属地住建部门,属地住建行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同时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