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符合变更条件的,可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
二、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分类:
1.等额本金
2.等额本息
四、申请条件
1.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含)后,可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重新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2.申请变更时公积金贷款正常,无欠缴和逾期贷款。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温馨提示:
1.此业务办理当月须正常还款,业务办理后次月生效。公积金贷款存续期内仅限申请一次。变更业务一经提交办理不可取消撤回。
2.还款方式变更后月还款额将发生变化,请按新的月还款额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3.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借款人贷款状态转为逾期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办理。
五、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或身份证电子信息(也可通过“爱山东APP”出示)
2.借款人及配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六、办理流程
公积金管理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材料、管理部盖章的《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受托银行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上传至业务系统。
七、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八、办理时间
3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
0534-12329。